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广西建设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科技融合中心和中国—东盟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交流枢纽、中国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使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成为广西文化软实力的硬支撑。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先进文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打造民族文化强区的重要抓手。对主动适应当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加快高新技术的研发运用,提升广西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更好地用先进技术建设和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升级转型,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实施方案》将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量化。“十二五”期间,广西力争培育5家以上自治区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争创1-2家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扶持30家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取得30项以上重大文化科技攻关成果;推动我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速20%以上。
为达成目标任务,《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点工作,即实施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文化科技创新服务工程、文化科技企业培育工程、文化内容数字化工程、现代传播体系建设工程、培育和做强文化市场主体工程、文化科技人才培育工程等“七大工程”;落实加强高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强文化科技重点攻关、加强文化科技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培育新型文化科技业态、加强文化科技品牌培育等“六大措施”。
针对文化科技企业存在的用地、融资和引智难题,《实施方案》从土地供给、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工商注册、人才激励等5个方面,强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保障。具体包括自治区文化科技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科技企业可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文化科技企业依法享受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文化科技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优先为文化科技企业解决贷款、融资、保险服务等。
《实施方案》还强调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从文化科技融合专业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环境评估机制、督查考核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分解到自治区18个有关部门,确保了方案的落实。(广西文化厅文化产业处通讯员叶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