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类企业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的权益转让和交易;
(二) 文化作品或项目版权的转让和交易。(版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三) 文化艺术品商标使用权、影视版权、剧本著作权、网络游戏系统转让权、影视作品网络传播权等转让和交易;
(四) 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文化创意项目融资;
(五) 民间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纪念品、综合艺术品、其他类艺术品以及非物质文化产品等的转让和交易。(包括书法、绘画、雕塑、玉器、珠宝、瓷器、奇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