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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景俊海

       当今时代,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既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现实需要。充分发挥文化对旅游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是展示文化内涵与魅力、塑造旅游品牌形象、实现文化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

       深刻认识文化与旅游不可分割的联系

       文化与旅游紧密相关,二者有着天然的联系。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提升旅游内涵,旅游实现文化价值。旅游是文化消费的重要形式、文化传承的重要渠道、文化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文化繁荣的重要支撑,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文化提升旅游,旅游传播文化。文化与旅游之间具有天然的耦合性。文化赋予旅游魅力和活力,提升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可以在融合发展中达到互促共赢,产生叠加放大效应。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应是一个以文化带旅游、以旅游促文化的过程,是一个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过程,是一个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互惠共赢的过程。

       旅游为文化创造市场需求,文化为旅游插上腾飞翅膀。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能够活化历史、丰富旅游,让文化更生动、旅游更精彩;能够提升、增值传统产品,赋予传统产业新活力;能够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旅游为文化交流和传播提供平台,为文化资源开发提供载体,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同时,随着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历史遗迹、人文景观、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旅游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因旅游开发而生机勃勃、富有活力。

       牢牢把握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机遇

       近年来,陕西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十二五”末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要达到5%以上;旅游业在“十二五”期间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旅游业平均增速,高于全省GDP增速。当前,陕西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支持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国务院以及陕西省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为陕西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

       拥有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陕西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与壮美的河山交相辉映,风景名胜荟萃,形成了得天独厚的文化旅游资源,品位高、存量大、种类多、积淀厚,具有巨大的开发优势。实践表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实现文化价值的重要途径。

       旅游业快速发展为文化发展创造了巨大市场需求。旅游业是高端消费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对其影响非常大。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规律,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旅游需求开始产生;突破2000美元,大众旅游消费开始形成;达到3000美元以上,旅游需求就会出现爆发式增长。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十二五”时期,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稳步推进,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将持续上升。因此,旅游产业的繁荣期已经到来,旅游消费将向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将成为旅游消费的重要内容。

       不断完善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灵魂,更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所在。文化产业是创意产业,尤其离不开头脑风暴、智慧闪光和创新火花。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是简单叠加、硬性捆绑,它涉及旅游产业各个要素、各个环节的创新提升。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创新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应大胆解放思想,坚决打破就旅游抓旅游、画地为牢、自我封闭等落后保守观念的束缚,深入探索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形成协同发力、合作共推、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适时制定出台诸如产业集群打造、龙头企业培育、品牌项目开发、专门人才培养、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有效发挥政策的驱动和激励作用;积极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市场共有、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作者景俊海为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