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国际形势和文化发展规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加大力度积极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的概念范围、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概念范围及突出特点
(一)国际上关于文化产业概念的提法。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及发展重点对文化产业的概念有不同理解,分别在其经济规划和政策制定中使用“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文化和休闲产业”、“内容产业”等概念①,比较有代表性的有:(1)文化产业。198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使用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将其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2000年又提出:“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是指那些包含创作、生产、销售‘内容’的产业”,“一般包括印刷、出版、多媒体、视听、录音和电影制品、手工艺品和工艺设计等行业。在一些国家,这个概念也包括建筑、视觉和行为艺术、体育运动、乐器制造、广告和与文化有关的旅游业。”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该统计框架的修订版本,继续延用文化产业概念。芬兰、韩国、加拿大等国使用这一概念。(2)创意产业。1998年,英国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强调创意产业有别于传统产业,具体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与古董市场、工艺、设计、流行设计与时尚、电影及录像带、休闲软件与游戏、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及计算机服务、广播电视等行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也使用这一概念。(3)文化创意产业。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将创意产业分为“文化类创意产业”和“科技类创意产业”。我国香港最初沿用英国“创意产业”概念,2005年特区政府提出:“在全球化的新竞争年代,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便要通过设计、包装、形象和广告等手段,实际上是凝结和体现文化的无形价值”,并将“创意产业”改称为“文化及创意产业”。我国台湾也借鉴英国创意产业发展经验,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注重创意或文化累积,具体包括视觉艺术、音乐与表演艺术、电影、广播电视、出版、广告、数字休闲娱乐、创意生活、建筑设计等13个产业。(4)版权产业。从1990年起,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开始运用这个概念来计算该产业对美国整体经济的贡献,具体分为四类:一是核心版权产业,指创造享有版权的物品,包括电影、电视、录音、音乐、书报刊、软件、广告等。二是部分版权产业,如纺织品、玩具、建筑等。三是边缘版权产业,指版权产品的有关运输、批发与零售等。四是交叉版权产业,其所生产和发行的产品与版权物品配合使用,如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等。总的看,世界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各有不同,使用范围宽窄不一,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严格标准。
(二)我国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及使用。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发展,是新世纪以来的事情。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文化领域经营活动越来越多,文化娱乐、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文化服务等不断发展壮大,不少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管理,业界开始围绕“文化艺术生产”、“文化经济”“文化产业”进行研讨,少数地方提出和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文化部针对当时文化经营活动迅速增加、文化企业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亟需对文化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规划指导的实际情况,于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之时成立文化产业司,内设研究规划处和综合指导处,对已经蓬勃发展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规划指导,负责研究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法规,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1999年10月在其调研基础上首次提出有关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但主要是针对文化系统的文化经营活动。②总体上,这一时期多种文化经营活动逐步展开,然而作为文化产业的主体定位、具体范围、指标体系、财税政策、管理规范等,都还没有在国家政策的层面上予以明确,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并没有确定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研究制定我国“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时,认真吸收有关文化产业的调研成果及宣传文化部门的建议,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文件中使用文化产业概念,提出要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此后文化产业逐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有了较大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在积极总结文化改革发展的基础上,鲜明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明确划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在文化建设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把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单独鲜明地提了出来,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此,中央专门成立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③协调指导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在中宣部增设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承担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2003年,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课题调研,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定义,即: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并于2004年正式编制出台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确定了文化产业的三个层别:“核心层”主要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外围层”主要包括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文化服务等;“相关层”主要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随着文化改革发展的深入和高新科技对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文化产业的具体内涵也不断丰富和调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九大重点文化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把文化创意作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之一,《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又根据实践发展需要提出,要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七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四大新兴文化产业。为了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使文化产业统计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接轨,去年5月深圳文博会以来,中宣部、国家统计局抓紧组织开展对200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修订工作,并于近期正式印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具体分类标准吸收了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些新的文化产业门类,包括创意产业、文化新业态、相关软件服务及部分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等相关内容,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统计范围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等10个方面,不再保留三个层别的划分。除了使用文化产业概念以外,北京、上海、杭州等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提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体统计范围也存在一定差异。
考虑到“文化产业”概念同时突出了文化的内涵和产业的属性,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鲜明突出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且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这两个相对应的概念,科学、准确、完整地诠释了当前我国文化发展的总体格局,逐步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综合考虑国际社会的提法,为了规范统计口径,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便于协调科学发展,我们明确今后在正式文件、正式活动中,将统一使用文化产业的规范概念,并推动各地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等概念的使用,尽量统一使用新修订后的文化产业概念(其中充分吸收了创意产业、版权产业的有关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统计分类标准,切实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三)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文化产业承载的是思想理念、审美情趣、价值选择,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一般产业属性;既离不开市场,又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绝不是只注重市场规律而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更不能把文化产业的发展随意夸大或简单理解为文化产业化或文化市场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实践中,随着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和使用,中央文件和主要领导讲话中反复强调,我们在讲文化产业发展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不可以文化产业替代整个文化发展,也不可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完全割裂开来,更不可把两者对立起来,只讲一个方面。对此,中央的思路和要求非常清楚,就是将文化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一手抓事业,一手抓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由政府主导,注重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尤其要重视向中西部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把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经营性文化产业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注重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引导推动各类资本参与政策允许的文化企业投资,积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等。
政府在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激励体系,引导文化企业在确保正确导向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自觉维护国家荣誉、担当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尊重民族情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妥善处理好文化产业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之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消费功能与教育功能之间、产业与事业之间、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活跃市场,又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强化管理、科学发展,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统筹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责任与利润指标、扩大开放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不惟收视率、点击率、票房和发行量,绝不能以牺牲社会效益、影响和谐稳定及国家安全来获取经济效益。
二、紧紧抓住难得机遇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迎来一个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难得机遇和极好条件。无论是从消费、投资、出口,还是从技术、体制、政策等方面看来,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都有着良好的基础和较大的潜力。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下发系列文件进行专题部署,并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政策保障进行了系统论述和安排,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就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普遍形成了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围绕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积极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共识,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措施具体有力。
(二)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现实条件。当前,世界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突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世界经济保持稳定复苏,实现绿色增长、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发掘创新潜力、培育新兴产业的需求更加强烈。文化产业拥有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可持续的特点,资源需求少、能源消耗低、发展潜力大,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形成更为根本、更加持久、更难替代的竞争实力,具有独特优势。可以说,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文化产业大有可为、大可作为。
(三)人民需求不断增长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时,居民消费进入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并重时期;超过5000美元时,居民消费将进入精神文化需求的旺盛时期。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5400美元,少数地方突破1万美元,居民消费正由生存型、温饱型,向小康型、享受型转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文化消费、文化投资和文化创造的热情空前高涨,日益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由于我国掌握大量文化资源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间还不长,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应对市场需求及开放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的能力还不强,自主创新的文化产品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短缺”还比较突出,适应或满足广大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压力很大。据有关方面测算,按照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其相应的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去年实际消费才刚过1万亿元,文化领域成为我国少数几个总供给还不能满足总需求的领域之一,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十分广阔。
(四)文化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这些年努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变为合格市场主体,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405家地方出版社、148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104家高校出版社、2412家新华书店、1767家地方文化系统一般国有文艺院团、1106家地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885家电影公司电影院以及上百家电影制片厂、电视剧制作机构、重点新闻网站和党报党刊发行机构等完成或正在转企改制,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6500多家、核销事业编制28万多个,文化市场国有经营主体缺失、活力不足的状况极大改变。结合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促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财税、金融、工商等支持文化产业力度持续加大,银行信贷大幅增加,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加快,文化市场体系和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日益优化,随着出版发行、广电网络等国企股改上市和影视、动漫、旅游、演艺等民企公开发行股票,社会资本纷纷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突破,整体规模和实力迅速壮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可以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文化建设开创了新局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和物质基础。
(五)高新科技迅猛发展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创新是文化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杠杆,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催化剂。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及其在文化领域的应用,都会给文化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和深刻影响,为其拓展新的空间,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巨大变化。近年来,网络、数字化等高新技术迅猛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鉴赏文化、娱乐消费的渠道和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为催生新兴文化业态和新的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了广阔平台。许多发达国家都提出数字化发展战略,以云计算等重大科技和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把文化与科技融合形成的新兴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重点培育,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推动社会发展转型。我们国家也及时在文化领域提出了科技创新战略,大力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随着越来越多的科技因素、科技力量、科技成果融入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必将跃上新的台阶,展示新的形象。
(六)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为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赖于国内市场的繁荣和国内资源的挖掘,也离不开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的开拓利用。当今世界,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战略。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国际间交流合作的不断扩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持续较快的科学发展,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所展示的良好形象,对国际社会日益增强的积极影响,世界各国更加关注中国,进而更加关注中国的文化,这为我们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重要契机。我们应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吸收世界一切文明成果的同时,在政府的引导推动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现代科技、强化政策扶持,努力促使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在国际文化市场竞争中习得水性、学会游泳、增强实力,使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机遇千载难逢、稍纵即逝。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条件机遇、增强信心,又要清醒把握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开阔的思路、更科学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推动文化产业科学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思路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质量效益,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体来讲,就是要“明确一大目标,激活两大动力,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体系”。
(一)自觉确立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重大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对这一目标进行了深刻阐述。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之为支柱性产业。据国家统计局按老口径测算,201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75%;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速度(现价,12.6%)近一倍。应该说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相对较窄,一些新兴的产业门类尚未明确列入,且只统计了法人单位增加值,个体小型企业没有纳入其中。经过一年多的调研,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最近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了文化产业新的统计分类口径,按照新的统计标准和目前发展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十二五”期末达到或接近5%是有良好基础的。
(二)切实激活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两大动力。在当今时代,市场和科技如同鸟之双翼,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更好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就是要抓住文化科技融合带来的新机遇,提升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从而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可以说,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正是得益于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的推动和引领,我国文化产业才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发展。一是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此做出了系统部署,主要是:规范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着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在广泛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不断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着力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按照中央部署,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重点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非公制经济发展的“新36条”的贯彻实施,结合不断完善的规范要求,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继续坚持文化领域对外开放不动摇,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深入推进文化走出去工程,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共同维护文化多样性。二是加快文化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力支撑。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产业领域,带来了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升文化发展质量效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工作,始终把文化科技创新作为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就加强文化数字化、传播体系等文化科技工程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在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当前,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信息传播技术进入发展应用的裂变期,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频率不断加快,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已经成为事关文化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我们将会同科技等部门深入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制高点。
(三)努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和文化走出去战略等三大战略。鉴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性,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现阶段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一是文化精品战略。文化产业区别于其他产业的最大特点是内容为王。文化精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创新的价值理念和能力水平,标志着一个时代文化发展的特色风貌和历史印迹,也是提高一个国家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着力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坚持“二为”方向和“三贴近”原则,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广播影视精品、舞台艺术精品、重点文学作品扶持等系列精品工程,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创作生产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民族特色、具有时代风格的优秀文化作品,有效地引导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作生产更好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营造良好环境。二是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十一五”以来,我们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实施了国产动漫振兴、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多媒体数据库和经济信息平台、中华字库、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网络内容建设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确立和启动了若干地方重大文化产业工程项目,较好地促进了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跨越式发展。要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研究编制一批基础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强、成长空间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工程项目,认真抓好既定项目的落实,完善立项审批,规范项目运作,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文化走出去战略。文化走出去是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2005年《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文化交流体制和机制,做大做强对外贸易的文化品牌,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加快推动文化“走出去”,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切实加强以深圳文博会为龙头的国际文化产品博览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逐步改变了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要在继续深化政府间文化交流的同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整体谋划、多措并举、循序渐进,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等四大体系。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需要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投融资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作支撑,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这四大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围绕这一目标,要统筹推进传统与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统筹推进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和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发展,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打造知名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与市场紧密相连,繁荣市场是扩大文化消费、满足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成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打破了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有力促进了文化市场繁荣发展。要继续努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创新商业模式,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加快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的管理,重点办好上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三是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长期以来,文化产业往往依托于人们的创意、创造、创新活动,尤其是新兴业态,起步时间不长、基础较弱,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做大做强。我们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并研究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贷款支持力度,增强了运用经济手段调控文化市场的能力。要继续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提高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重,发展面向文化企业的保险担保业务,运用好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四是构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政策扶持和引导是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文化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门类,特别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相关法规的支持和保障。这些年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围绕破解制约文化改革发展突出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制定了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及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初步形成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国家“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要在用好用活用足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有利于推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财政投入、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创新方式、规范运作、注重实效,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加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专业培养、实践锻炼、引进吸收等多种渠道,加快培养文化产业的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四、肩负历史责任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已经非常清晰,关键是要狠抓落实。我们要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担负起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使命职责。
(一)摆上重要日程。发展文化产业是党和政府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及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搞好统筹协调,强化推进措施,切实做到“一个摆在,两个纳入,三个一同”。“一个摆在”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分析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及时掌握文化产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力破解制约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两个纳入”,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科学决策上加强领导,在政策措施上积极支持;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统一实施考核。“三个一同”就是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为确保以上“两个纳入”落到实处,还要具体做到:一是把重大文化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中进行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用抓经济项目的方式抓文化产业发展;二是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地方资金安排,争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早获得资金支持,为文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宣传文化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国土、工商、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因地制宜。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知识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有可能成为一个地区发展的先导力量、带动力量,文化产业有可能突破资源环境的制约实现跨越式发展。但工作中一定要保持清醒,推动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绝不能脱离实际、违背规律、主观臆断。要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基础与条件,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识现阶段我国文化构成和状况的复杂性,找准历史的方位和坐标,科学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既不降低标准又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要突出当地特色,注重当地资源开掘利用,充分运用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红色文化、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文化与科技、文化与资本的融合,加强战略谋划、总体策划,加强品牌培育、市场开发,大力发展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群和文化知名品牌,把地方丰富的文化资源、传统工艺、特色人才等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要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建立决策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周密、措施有效可行,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注重科学发展。文化产业既有加快自身发展的问题,也有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问题。要把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措施,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开发、在利用中保护,使文化资源成为可以永续利用的宝贵财富。现在,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热情高涨,名目繁多、功能各异的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不断涌现,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重复建设、同质竞争和资源浪费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的规划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道路,防止一哄而上。要突出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提升产品附加值中的作用,避免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成为圈地项目、形象工程。要善于运用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有益经验和规律性认识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实践,既善于借鉴和运用其他经济领域持续发展的科学方法发展文化产业,又坚持价值引领、内容为王,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使文化产业发展在科学化轨道上做到又好又快,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作者: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