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十七届六中全会从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应当以基地为依托、项目为载体,以提升文化产品的创作力、表现力、传播力和感染力为途径,以提升公共文化事业科技服务能力和加快培养创新创意人才为保障,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科技作为社会智力发展的一个方面,既是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化的重要体现形式和载体。科技是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文化发展离不开科技的支撑。科技作为先进生产力,代表着文化发展的未来方向;文化和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科技进步是加快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而且还会引发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改革。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够极大地提升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创新力、表现力和传播力,不断催生新兴的文化业态,能够为“三大文化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建设和形成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文化科技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科技对文化发展的支撑不够,尚未形成支撑和引领文化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二是文化发展需求对科技创新的带动不足,关键技术装备和软件系统主要依赖进口,核心技术的国产化率相对偏低;三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文化体系的科技意识不强,导致科技与文化融合不够;四是文化系统在科技项目的策划上比较欠缺,文化系统得到的科技经费不够,科技人才主动继承弘扬文化的意识不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一是依托国家和省的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和实验区等平台,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相关科技发展规划,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互动衔接、协同创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提升文化产品的创作力和表现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进一步做好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加强对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和素材资源的充分提炼和梳理,开展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库、素材库、信息库的建设和共享利用;利用多种高新技术,创新文化产品及服务模式;推动有关科技领域的先进、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提高支撑相关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所需的核心技术、软件、装备的自给率,加强相关标准与规范建设。
三是提升文化产品的传播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双向互动、可管、可控、可信的现代传播体系;促进数字出版、娱乐休闲、远程教育等新型文化服务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增强文化传播力;要占领新兴媒体阵地和数字时代消费市场,实现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双轮驱动。着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积极发展多介质出版业态和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拓展文化发展的新领域。
四是提升文化安全和文化管理能力。大力加强文化科技相关理论和技术的系统研究,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的高新技术成果和手段,加强对各类文化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五是提升公共文化事业科技服务能力。针对文物、民俗、宗教等各类典型物质与非物质中华文化遗产保护的需求,突破文化资源保护关键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与陶瓷、漆器、织造、印染、雕刻等中国传统工艺有机结合,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网络化文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社会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提高国民文化消费力。研究新型网络学习模式,开发新型电子书包,建立中华传统文化和汉语言教育与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青少年宣传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构建网络化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平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架设国际文化交流的桥梁。加快培养创新创意人才。优化文化与科技相互融合的外部环境。积极探索跨部门的文化科技合作新机制,形成有利于文化科技发展的工作体系。加强文化科技合作制度、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的研究,逐步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重视文化产品,特别是数字文化产品等各类新型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文化科技创新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文化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