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经济新闻网
广西文化产业的年增加值为180.21亿元,总量在全国排21位,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88%,占GDP的比重在全国排第22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均落后于广西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置,文化产业发展亟待发力。
按统计部门新近完成的2010年的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统计数字,广西文化产业面较窄,主要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生产主导。2010年广西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0.21亿元,其中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5.48亿元,生产文化产品的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62.97 亿元,这两个大的行业共实现增加值148.45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2.38%,成为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地区差异明显是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另一个现状。从全区14个市的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看,2010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最高的是南宁市(59.29亿元),其次是桂林、柳州和玉林分别为34.2亿元、19.08亿元和18.13亿元,四个市实现增加值占全区增加值的72.5%.与此同时,法人单位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仅有南宁(3.29%)、桂林市(3.1%)、北海市(2.32%)、玉林市(2.16%),贺州市、梧州市、柳州市、崇左市的法人单位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但在1%以上,其余各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到1%.
此外,政府层面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也较少,2010年广西文化产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比重偏低。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广西具有创意、研发、制作水平的文化企业不多,创造内涵深刻、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有限,一些小型企业资源相对分散,缺少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和骨干企业,制约了文化创作发展。在这些因素下,要想广西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及占GDP的比重能赶上广西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置,需要政府部门在规划、引导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同时发力。记者 张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