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甘宁)2月8日,广西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实施纲要(讨论稿)(下称“纲要”)发布,提出在2012~2020年,把广西努力建设成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在当天举行的全区文化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文化厅对相关任务进行了部署。
推进八大工程
据了解,纲要所指的文化,涵盖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领域。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八大文化建设工程,包括了百个重大文化项目的实施。
纲要对八大工程进行了具体介绍:
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包括“广西精神”大讨论大宣传大教育、城乡文明创建、全民读书等活动。
二是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打造20台优秀舞台剧目、20部优秀文学作品、20部电影、20部电视剧、20首经典歌曲等精品力作,要求能体现广西文化特色、彰显广西文化气派,影响深远。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广西自然博物馆、铜鼓博物馆、美术馆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要求到2018年全区所有社区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中心;全区所有市都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同时实现全面免费开放。
四是文化产业倍增工程,打造10家年产值超5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十大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文化产业集团。同时打造十大文化旅游精品、十大文化节庆精品、十大美术工艺精品等。其中,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刘三姐演艺城、柳州文化产业园、桂林演艺之都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园区将在广西崛起。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全区将建设100家左右各级各类博物馆,培育100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10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
此外,还有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文化传播交流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为推动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养文化人才、促进广西文化“走出去”制定了纲要计划。
各项政策提供保障
为实现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纲要提出了详细的保障措施。除加强组织领导外,还将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如: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对文化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比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政策扶持;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返还给企业等。
在纲要执行期间,自治区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将占到财政总支出的1%。成立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设立广西文化发展基金、广西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金等。同时还设立“广西文化发展贡献奖”,每3年评选10个左右对广西文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及重大文化成果。
此外,还将加快文化立法,加强机构建设,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提供法制和体制保障。
大力推进各类项目建设
自治区文化厅今年将围绕民族文化强区目标,进行一系列文化建设。
在设施方面,将推进广西民族文献中心、广西自然博物馆新馆、自治区博物馆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南宁剧场等设施将得到维修和更新。今年还将完成12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扩建市级、县级不达标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馆站。
服务方面,来宾市、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将完成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同时培育第二批国家示范区,全面开展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站馆免费开放工作,确保新建或改扩建的20家以上博物馆今年建成开放。
保护方面,今年将推动左江岩画、灵渠、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三江侗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产业方面,除上述的广西文化产业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外,还将推进中国-东盟民间文化艺术品研发展示交流交易中心、广西文化艺术动漫职业技术学院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