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化报
11月26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2012年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座谈会。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仲伟出席会议,并为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证书。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以及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代表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主持。
王仲伟在讲话中指出,动漫产业是文化产业中强劲发展的一个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有利,正处于重大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他表示,在当前及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为推动动漫产业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把握动漫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要全面总结认定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工作;要落实《“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在新时期跨越式发展。
在谈到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时,王仲伟表示,《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动漫产业政策体系,认定工作的实施大大减轻了动漫企业税收负担,积极探索了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培育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但是,由于从整体来说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产业规模还不大,作为动漫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文化部希望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工作,为动漫产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座谈会上,公布了2012年通过认定的110家动漫企业、31个重点动漫产品、16家重点动漫企业以及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12家动漫企业名单,并给动漫企业代表颁发了证书。据了解,自2008年出台《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来,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已有四批500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产品66个,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34家,获认定的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企业共两批22家,这些企业已成为我国动漫产业的主力军和骨干,其中产值过亿元的有13家。
参会动漫企业代表表示,通过认定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有力的鼓励,对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后续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他们还就认定后所享受到的税收减免额度、对政策优惠的建议、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战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据抽样统计,2008年和2009年40多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为1300万元,而2010年和2011年20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就超过了2000万元;动漫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纳税额持续增长,分别从2010年的5.21亿元、1.01亿元、4207.33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7.67亿元、1.21亿元、5288.7万元;所减免税额在2010年、2011年分别达到1822.89万元和2178万元,其中,营业税减免分别为644.8万元、833.66万元,所得税减免分别为1169万元、1329.7万元。
据了解,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将考虑适时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动漫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