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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短板”凸显

来源:中国文化报张湘彦 

       日前,针对互联网搜索引擎中存在大量盗版链接的情况,盛大文学联合百余位网络作家发表声明,呼吁百度、奇虎360、搜狗、搜搜等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积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网络作家“我吃西红柿”在微博中的感慨或可作为对盗链问题严重性的说明:“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我的书《吞噬星空》在百度上搜索,我翻看了10页,竟然10页都没有正版链接……”

       在过去,关于传统文化产品遭遇网络盗版的事情比比皆是,如近期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其网上电子书就大多为盗版。但与此同时,萌生于互联网的很多文化产品也正在被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困扰。

       琳琅满目下的“山寨”雷同

       前不久,国内热播电视剧《爱情公寓3》因大量抄袭美国情景喜剧《老友记》的剧情而引发关注,有趣的是,《爱情公寓3》涉嫌抄袭的还不仅仅是国外影视剧,就连一些最为引发青年观众热捧的搞笑、时尚且贴近年轻人心态的幽默段子也被一位名叫“赖宝”的作家投诉,称引自其作品《赖宝日记》。最终,《爱情公寓3》剧组以公开道歉信的形式作了回应,承认剧集广泛吸取了各种元素,包括不少网络流传的经典桥段。剧组同时称被使用了原创“段子”的作者,可以获得每千字1万元的稿酬。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网络文化产品的侵权现象急需引起重视。“而且已经不是简单地对文学作品的复制、粘贴。”一位业内人士称:“时下流行的网络文化产品,特别是一些热门应用软件,往往刚刚面市,就被同行以各种名目进行抄袭,并美其名曰为微创新。这种现象在目前最火热的移动互联网上尤甚。”以澳大利亚游戏开发商Halfbrick推出的《水果忍者》为例,该游戏在获得一系列成功后,盗版产品便层出不穷,鱼龙混杂。这些盗版游戏不仅未获得官方的授权,而且质量参差不齐,也不能提供官方适配的升级服务,严重破坏了正版《水果忍者》在玩家中的游戏体验感,损坏了《水果忍者》的品牌形象。

       而另一款移动游戏《捕鱼达人》也屡屡被“山寨”所伤。据笔者统计,目前在苹果移动应用商店中,与其“差不多”的游戏多达40余款。还有一些游戏甚至将《捕鱼达人》从移动终端移植到了其他平台,或是增添了剧情模式,更有甚者生拉硬套“切水果”的操作,东拼西凑出些四不像的“新品”。

       除了游戏,更多的互联网应用也逐步沦陷,“山寨”产品以无可匹敌的速度迎面袭来,谁最热,谁就是下一个被害者。拍照应用雷同、新闻客户端雷同,整个移动互联网应用商店里,看似琳琅满目,却让人无从挑选。

       创新者:盈利速度赶不上被抄袭的速度

       网络文化产品的侵权事件虽然屡屡发生,但却一直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早在去年,国内“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一条微博就曾引发了“140字是否有版权”的关于微博版权的话题。在这个微博中,郑渊洁以贴图对比的形式向网友展示,自己写的一条微博被一位叫“方雨007”的网友一字不漏、不标明出处地写在了自己的微博上。然而,话题提出后,不少网民的意见却倒向了另一方,甚至一些微博用户在评论此事件时不解地问:“140字也有版权吗?”

       从小到140个字的微博,大到各种流行的网络文化产品,被侵权的领域越来越广,而那些有心致力于产品创新的企业的烦恼也越来越多。某游戏公司的开发人员就曾向笔者坦言:“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创新是一种很有风险的事情,投入大,产出效果也未必好。”尤其是对于被“山寨”方来说,向“山寨”者维权则更是一件费力费时且未必有多大“疗效”的事情。

       北大方正曾经为美国知名游戏《魔兽世界》未经授权即使用其中文字体,而和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一场知识产权诉讼,这场官司一打就是5年,至今仍在审理中。与此同时,大量未经授权使用北大方正字库的产品特别是网络产品更是层出不穷,企业根本无力进行维权,这对几乎所有国内知名字库企业来说,都是难言的隐痛,也折射出了维权之难。与此同时,因为得不到回报,中文字库厂商及专业的字体设计师数量也在急剧减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10人以上规模的字体设计企业仅剩4至5家,基本处于停滞或勉强维持状态。方正字库目前的字体设计师也不到30人。

       某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设计师也曾表示,一个热门的网络文化产品,按照网络快餐文化的特征,其流行时间非常有限,而被抄袭的速度却又非常之快,如果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维权,则必然旷日持久,且只能选取其中几个侵权行为特别严重的进行维权。即使维权成功,这股流行风潮也早已过去,那时候或许能够获得少许赔偿,但营销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为数众多的“山寨”者却已经获得了他们想要的商业利益,这令创新者备感失落。

       《愤怒的小鸟》:乐意“被山寨”?

       不过,相对于国内企业的纠结,国外厂商对于自己的网络文化产品遭遇“山寨”,则似乎显得很“豁达”。

       “对于《愤怒的小鸟》的盗版问题,公司目前的做法就是不理,公司最关心的还是产品本身是否有足够创新、足够差异化。”热门移动游戏《愤怒的小鸟》研发商、芬兰游戏创作公司Rovio公司中国区总经理陈博一表示,对于“山寨”产品基本置之不理,但要时时了解。“如果发现‘山寨’产品比你好、升级速度还比你快,那你就危险了。甚至Rovio母公司的营销主管在看到了许多‘山寨’的《愤怒的小鸟》相关产品时还出人意料地表示很高兴,我们意识到,所发生的一些‘山寨’行为对我们有利。”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于盗版侵权,该公司采取的可能是混合战术:对一些盗版者使用法律武器,但同时也与部分盗版者合作,并寻求他们的建议。

       网络文化产品的“山寨”问题,各方都在寻找最佳的解决办法,可究竟路在何方,还难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