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网络文化产业强调文化内容,主要包含音乐、电影、游戏、动画和书籍等文化娱乐内容。网络文化产业形成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受众群;二是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三是形成产业模式。当前,我国网络文化产业正在崛起之中,也必将成为推动网络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
□曹学娜
随着网络文化的快速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兴起。网络文化产业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形式和内容都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新型文化产品。关于什么是网络文化产业,人们尚未形成一致认识。当前对网络文化产业的界定,大都以2003年文化部在中国文化报刊登《迎接信息文化产业的崛起―CI产业宣言》一文中关于网络文化产业的论述为依据,宣言中提出了网络文化产业是CI产业的子概念。
网络文化产业强调文化内容,主要包含音乐、电影、游戏、动画和书籍等文化娱乐内容。我们以网络应用来看网络文化产业的构成。中国互联网络中心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网民的网络应用包括:信息获取、商务交易、交流沟通、网络娱乐四个方面。商务交易实际是网络商业,属网络经济范畴,我们不予考虑。那么,网络文化产业就是在信息获取、交流沟通、网络娱乐三个方面所形成的产业,主要包括:搜索引擎、网络新闻(信息获取)、即时通讯、博客/个人空间、微博、社交网站(交流沟通)、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娱乐)等方面。若以中国互联网中心《中国互联网第28次统计报告》提供的数据来对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现状进行分析,网络文化产业形成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受众群。受众群表示某一行业有一定市场,并且这一市场存在持续性。截至2011年6月底,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到3.86亿,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3.62亿人,即时通信用户规模为3.85亿,博客和个人空间的用户规模为3.18亿人,微博用户规模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到2011年6月底,中国微博用户数量达到1.95亿,半年内增长了两倍多,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互联网应用。中国社交网站用户、网络游戏用户、网络文学用户、网络视频用户均已形成可观的规模。据此,可以说网络文化产业的消费群体已经形成。
二是创造了可观的利润。只有当网络文化产业化发展的时候,才能够创造非常可观的利润。反之,网络文化对资本的吸引力增强,也说明网络文化产业正在快速发展。不妨以网络产业的重要形式网络游戏、网络视频为例来看网络文化产业创造的利润。
网络游戏持续增长,创造了可观利润。网络游戏是网络文化产业中获利最快的形式之一。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创造的收益也是持续增长。《2008年中国游戏产业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数达到4936万,比2007年增加了22.9%。”文化部《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白皮书》指出,“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仅包括面向玩家的游戏运营收入,不包括海外出口收入和通过其他盈利模式获得的收入)为2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5%。”中国网络游戏2010年年会称,“201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23.7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26.3%。”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网络游戏收益的增速相当可观,网络游戏产业成为网络文化产业中发展势头最快的产业。
网络视频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创收潜力极大。中国视频业一直处于增长势头。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主编庞井君在该报告首发式上指出,“中国各类视听新媒体业务形态发展迅速,2010年中国网络视频广告收入在20亿元左右,而网络视频的用户人数则达到2.84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国家网络视频用户群体。”目前网络视频行业尚处于整体亏损阶段,广告收入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而广告收入的多寡则依赖于视频网站的用户规模和品牌地位。艾瑞同期发布的Q1视频行业用户规模数据显示,用户规模的前三与广告收入的排名完全一致,同样是优酷、土豆、搜狐视频。除了传统贴片广告,在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构成中,网络自制剧正在成为新的有力增长点。从这些可观的数字来看,网络视频蕴藏极大的收益前景。尽管网络视频投资有一定的风险,但从网络视频在网络文化产业中增长趋势来看,其在未来的发展不可低估。
三是形成产业模式。以网络游戏为例来看网络文化产业模式。网络游戏产业的产业链包括游戏开发运营商、通路商、渠道销售商、电信运营商以及周边服务商等几大类。
“开发商”是网络游戏的开发者,负责游戏程序的制作、调试等一系列工作,位居产业链之首。有时开发商也可能扮演代理商、运营商、通路商等多种角色。“代理商”负责代理网络游戏销售、运营、宣传等工作。“运营商”负责网络游戏的运营,包括游戏平台的搭建、运行、维护、客户管理工作。运营商是创造网络游戏增值的主角,获益较多,但投入也多,一般需要投入较大成本,是网络游戏产业链中商业风险最大的角色。“通路商”负责网络游戏软件、点卡等的销售。其销售渠道一般为:各销售网点的分销商、各地网吧联盟、网上电子商务直接销售。销售商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游戏的市场推广。“运营支持商”为游戏运营商提供网络、带宽、设备或者地区性游戏专区、网专区等配合运营的支持厂商。
网络游戏的推行,各个环节都必不可少。各个环节的协调运行,形成了网络游戏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可以说,现在网络游戏产业已经与这一模式息息相关,其产业模式的商业化运作越成熟,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就越快。
总之,我国网络文化产业正在崛起之中,也必将成为推动网络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作为“数字内容”产业,网络文化是网络文化产业的生命。而网络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实际上也见证着网络文化的繁荣发展。在未来的发展之中,网络文化发展必将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委党校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