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推进文化建设,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在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截至“十一五”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全部已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数字化,年放映达800万场,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83万个服务点覆盖90%的行政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和扩建2.67万个,实现乡乡都有;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实现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农村基层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各地也纷纷出台新举措,努力打造文化民生品牌。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三大文化流动服务网络建设;河北全面完成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全省各地规划建设了一批集游艺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景观、文化广场;陕西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级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项目,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惠及13亿人的“文化民生”,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根本举措,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相混淆,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束缚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计显示,截至“十二五”起步之际,全国已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4千多家,核销事业编制18万个以上。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领域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有文艺院团已有1852家完成转制,地方3000多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已有595家完成转制。
转制之后,文化产业融资成为另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支持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通过开展银企合作、融资担保、上市融资等方式实现要素集聚,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逐步建立。
2011年,我国有7家文化企业在境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4家文化企业借壳上市,5家文化企业成功登陆美国资本市场;到2011年底,沪、深两地上市文化企业超过50家;截至2012年2月底,文化企业累计发行各类债券达379.94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111只,资金总规模超过13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