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制表:邱玥
近日文化部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品读《倍增计划》,感觉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政策措施得当,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倍增计划》吸取了近些年来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准确把握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确立了“十二五”时期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四梁八柱”,是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
作为指导文化系统“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倍增计划》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为主题,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基本定位,不仅在发布时间上与国家的文化规划相呼应,而且在内容上也相衔接,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倍增计划》的一大亮点是提出了 “十二五”时期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一番、实现倍增的目标。“倍增”的目标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在充分的调研和对文化产业现状深入分析基础上得出的。为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2009年文化部就以课题的形式,委托10多个部门30余位专家学者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这些研究成果为“倍增计划”的提出提供了依据。现在发布的《倍增计划》是凝聚各方智慧的结晶,也是符合产业实际的一个规划。
在发展思路上,根据我国区域的不同特点,《倍增计划》首次提出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有很强的针对性。规划提出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文化产业“东、中、西”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提出鼓励东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倡导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实现跨越发展;支持中部地区完善产业政策,扩大文化消费,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产业崛起;引导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培育消费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在具体举措上,提出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引导各地深入研究评估当地可供产业开发的特色文化资源,提出资源利用和转化规划,创建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这些措施丰富了文化产业发展思路。
《倍增计划》适应我国新兴文化行业不断涌现、不同文化行业相互融合的要求,不仅对文化部分管的文化行业进行了规划,还对与文化部门职能相关的文化产业各行业进行了规划,如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上述文化行业是第一次进入政府规划的视野。《倍增计划》对这些文化行业发展目标、思路、任务、政策支持等进行了阐述。可以预见,《倍增计划》的出台必将对这些领域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倍增计划》提出了不少很有价值的重大项目并对其进行量化,很有新意。如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培育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在藏羌彝地区实施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十二五”时期,随着《倍增计划》中重大项目的实施,我国文化产业必将跃上一个新的水平。
《倍增计划》反映了近些年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规律的认识在深化,对政府如何履行好职能的认识在深化。比如,政府部门不能只管“脚下”,更要管“天下”,要为新兴的文化行业提供公共服务……
《倍增计划》的出台为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但是,再科学再合理的规划也仅仅是个蓝图,而要将其变成美好的现实,还有赖于文化系统的共同努力,还有赖于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倍增计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就一定能够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