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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保险将迎来“深化年”

来源:中国保险报

 

        2011年1月,文化部与保监会联合启动保险支持文化产业试点工作,正式公布了第一批11个文化产业保险试点险种和3家试点保险公司,试点经营期限为两年。如今试点时间过半,文化产业保险进展可谓有喜有忧。

        可喜的是,3家试点公司在文化产业保险上下的功夫、市场业绩一目了然。人保财险在业内率先推出包括艺术品综合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等8个专属产品。2011年7月,人保财险与中诚信托签署保险协议,为其旗下拥有和保管的艺术品提供从馆藏、展览到运输各个环节的艺术品综合保险保障,保额高达1.2亿元。2011年11月,人保财险又适时开发了针对文化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解决文化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太平洋保险则将目光瞄准影视业,2011年6月,太平洋保险承保了影片《全球热恋》拍摄制作的一揽子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演职员中断参演、拍摄使用的相关财产损坏以及第三方损害赔偿等。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正式启动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人保财险承保的文化主体新增4906家,保费收入增加1.03亿元。到2011年底,人保财险共承保文化主管机构和文化产业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文化主体11365家,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签单数达到38312笔,累计承担风险保障21636亿元,保费收入3.96亿元。

        更加可喜的是,去年一年,试点公司先后与部分省市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金融保险业务优势,帮助当地政府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渗透到文化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另外,还依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对文化行业风险基础领域开展研究,如人保财险灾害研究中心发表的《文化产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报告,帮助业务部门深入掌握文化产业风险规律、总结借鉴先进经验,支持产品开发。

        但文化产业保险发展也有其令人担忧的一面。从文化产业自身来看,它具有风险状况复杂、较抽象、难以度量等难点;从风险意识和风险教育来看,文化产业中各方参与主体风险意识相对薄弱,风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够,文化产业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人才;从政策法规来看,主要侧重对文化产业自身和管理主体政府的规范,缺乏针对文化产业的单行文本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规定;从风险防范与应对来看,文化产业还未针对其行业特点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应急响应体系;从风险管理机制来看,文化产业缺乏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来充分减轻和转移风险,经济补偿体系尚需完善;从风险分散体系来看,尚未建立多层次的文化产业风险分散体系。

        上述种种,都是制约我国文化产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推进文化产业保险发展,试点公司呼吁:第一,在政策上要加强金融支持,建立良好的文化产业金融环境,发挥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有效转移文化产业风险。第二,在产业主体上要指导和协调文化机构和企业,引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为保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三,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立法进程,条件成熟时颁布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针对各行业的专项法规,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风险评估、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政府、文化企业、保险公司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和权力,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从发达国家发展历程和我国国情来看,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广阔,尤其是“十二五”规划和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的发展将进入“快速成长期”。如果说2011年是文化产业保险的破冰年,可以预见,2012年将会是文化产业保险的深化年。未来,在财产险方面,除现有的传统财产保险业务之外,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保险、损失保险都有开发的空间。在责任保险方面,可以开发适合演出场所、电影院线经营特点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公共场所人身安全责任保险等。在人身保险方面,也可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高管和员工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新型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