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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热议广西文化产业 要融合民族和流行元素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时,提出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这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决策,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奋力推进民族文化强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等“五区”建设相应。

    如何做好广西的文化产业,打响具有广西民族因素的文化品牌,推进民族文化强区的建设?自治区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各抒已见,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

    何丹委员在讨论时说,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首先确保文化的公益性。在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方面,走的是市场路线,资金来源仅靠政府财政投入是远不够,除国营单位参与外,还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如广西民族影视基地建设等,政府也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或优惠等。

    阳山委员说,报告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做了很详细的规划,如努力提升“漓江画派”品牌、实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等,体现了政府在推动广西文化强区建设方面的大手笔。

    何玉庭委员认为,广西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有天然的优势,但从目前的文化产品来看,除“刘三姐”外其他的文化品牌不多,缺少广西文化特色和广西风格,建议政府鼓励进行广西特色文化作品创作,既有民族因素又有流行元素,“广西的文化产业应在全国文化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金芷竹委员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文化产业提出要推出一批文化精品,打造时尚休闲和娱乐休闲等,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这说明政府打文化品牌的意识在增强,其思路和做法更加体现了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