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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或比软件业更优惠

作者:姚轩杰      发布时间:2011-12-1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有了新提法:要研究实施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继续研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的提法尚属首次,如何界定是关键,若推出具体税收政策,可能比软件业税收更优惠。

  新业态新产业界定存分歧

  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一直是税务部门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表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文化产业的提法出现了更为具体的新动向: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

  不过,这一新提法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界定范围。“哪些业态算新兴文化业态,什么叫文化新兴产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酝酿和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文化产业的界定并无统一标准,更不用说文化的新兴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

  在采访过程中,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各界对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别。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像文化mall、文化旅游等属于新兴文化业态,比较典型的企业有凤凰传媒、宋城股份、华侨城A.

  文化mall除了图书零售业态以外,还有电影、餐饮、培训中心等业态,是文化多业态消费场所。而宋城股份、华侨城“主题公园+文化演艺”的模式,把文化和旅游结合在一起,形成新业态。

  而陈少峰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新兴文化业态是指科技与文化融合形成的新业态。现在,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新技术,由此衍生出各种新的文化业态。比如3D电影、3D动漫、数字出版、无线阅读等。

  此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如何理解,各方也没有明确的答案——有人认为是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与文化相关的产业,也有人觉得应该是由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起来的新产业。

  将获税收政策扶持

  虽然界定上有分歧,但加大对新兴文化业态、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是肯定的。陈少峰认为,若出台更具体的税收政策,将可能比软件业的税负更低一些。

  “以前,提到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都说比照软件业。现在只有动漫基本能做到,而影视、广告、新媒体等并没有享受这些优惠。但属于国有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企业例外,因为它们的税率已经很低了。”他说。

  据了解,软件业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但事实上,一些新业态、新产业多数不划归为文化产业,税收上并不享受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像3D技术、游戏软件开发、数字技术,可能部分可以按软件业标准征税,但大部分并没有优惠。

  “如果相关部门系统研究新兴文化业态、文化新兴产业,把它们单独拎出来,支持其发展,制定比软件业更低的税收标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会有实质性帮助。”陈少峰说。(姚轩杰)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