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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011年12月13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杜海涛)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海关总署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出全面部署。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决定,在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来”、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中,努力发挥应有作用。

  于广洲表示,各地海关要立足海关职能,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到海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中。要发挥海关税收、加工贸易、特殊监管区域等政策优势,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成为我国支柱产业。要发挥海关保护关境职能,加大对进出境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监管力度,集中打击和治理各类非法出版物走私活动,严厉打击侵权音像制品等货物进出口。

  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各地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积极展开行动,推动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深圳海关以分类通关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着力点,对企业拓市场、树品牌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拱北海关利用关区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积极支持企业与港澳地区加强出版发行、广播影视等文化项目交流与合作。上海海关积极向企业宣传对音像制品、美术品、文物等文化产品的监管政策,拓展文化产品的保税展示、保税仓储等功能。北京海关出台了《支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持首都“人文、绿色、科技”的城市发展战略。南京海关就进一步加强文化产品进出境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文化产品进出境时间紧,对海关通关效率的要求很高。为提高通关效率,广州海关为广东省博物馆等文化单位专门开设海关临时编码,设立文化产业专窗为其办理文物进出境手续。天津海关对文化产品进出口实施节假日值班、提前报关和24小时预约通关等应急措施。杭州海关对软件、动漫、游戏等文创企业提供“随到、随验、随走”的快捷通关服务。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帮助文化企业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市场,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金关工程”建设成为进出口环节的企业诚信监督系统,在外贸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全国征信大系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

  据海关统计,2011年前11个月我国累计进出口文化产品182.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其中,出口171.4亿美元,增长25.2%;进口10.8亿美元,增长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