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物权挂牌转让须向广西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提交《广西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物权挂牌转让申请书》及以下文件资料:
1)产权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2)产权基本介绍、图片或影音资料等;
3)文化产权鉴定评估意见书;
4)产权来源证明文件,购买合同、发票等;
5)产权报价及历史交易记录、同类产权成交价格等参考信息;
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产权持有人必须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产权挂牌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